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电话:
16679054838
邮箱:
2479349255@qq.com
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北清路1号院3号楼12层
当前位置: 首页 > 常见问题 > 出国公证认证 > 正文
发布于:2022-12-06 18:44:58 32717阅读
我国内地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送国外使用前,一般应先由外交部领事司或外交部委托的地方外办办理领事认证,再由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领馆办理领事认证。
上一篇:涉外公证书必须办理领事认证吗?
下一篇:领事认证会失效吗?
全国公证认证在线办理平台
扫一扫,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