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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2-09-04 11:16:36 27990阅读
离婚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人民法院出具的判决书、调解书,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离婚证书或解除婚姻关系证明书,依法证明当事人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的事实真实、合法的活动。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户口本;
3.离婚证书或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判决离婚的还应提交原法院出具的该判决书已生效的裁定证明);
注意:以上材料为代办公证简化所需材料,若本人亲自办理所需材料较多,详情咨询公证处或其他相关机构。
1.全国各省公证处的公证费用不同,公证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2.除公证费以外,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有: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副本费等。
3.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价格根据您需要翻译的语种有所差异。
4.副本费根据您所需的公证书副本份数收取,每增加1本副本收取1份副本费
备注:费用支付后,因个人原因撤销申请,若材料已审核还未送及公证处受理则收取相关服务费;若已送往公证处受理,公证处将按照该公证事项收费标准收取相关费用,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正常办理为4-6个工作日。如申请人有合理理由,经使领馆同意后可办理急件。因补充材料、向国内请示核实情况、不可抗力等原因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注意:以上时间仅为一般介绍,请有办证需求的申请人务必办理前与我司工作人员联系,以实际办理时间为准。
(1)发起申办:您可以直接在本平台发起申请,服务会根据您的申请要求,告诉您应当提交的证明材料。
(2)审核材料:根据公证事项的不同,您可能需要提供不同的个人信息与证据材料,提交后我们将会对您的申请进行审核。审核期间,可能要求您补充额外的证据材料。
(3)缴纳费用:材料审核无误后,您可以在直接使用支付宝、微信等支付工具支付公证费用。
(4)公证处受理:缴费成功后,我们会将您的材料代送到公证处进行办理,您只需等待系统通知您办理结果即可。
(5)领取公证书:我们会采取邮寄或者上门自取的方式来交给您已办理好的公证书。
1.离婚公证只能根据根据离婚证书、民事调解书、判决书、裁定书证明当事人在何年何月何日离婚,并不能证明当事人现在是否再婚。
2.当事人可以申请公证处对其未再婚的声明进行公证。
3.如果为解放前离婚的,须提供本人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解除婚姻关系证明。
4.证明应当详列离婚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离婚时间、离婚地点。
5.申请人遗失离婚证的,应提供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解除婚姻关系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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